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6年,深圳市商场监管局安排展开了照明产品及操控设备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共检查检测19家受检单位出产出售的45批次产品,其间检查出产企业6家10批次,运营单位13家3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7批次。
本次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标准《灯具 榜首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等(GB7000系列)、《一般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 安全要求》(GB24906-2010)、《一般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16844-2008)、《灯的操控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19510.1-2009)、《灯的操控设备 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沟通电子操控设备的特别的条件》(GB19501.14-2009),对照明产品及操控设备进行检测。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上的问题,深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现已根据有关规则法律法规的规则对不合格产品出产企业、运营单位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