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我国可再次出产的动力学会副理事长。18年前,从石油专业转向致力于太阳能研讨,为可再次出产的动力的推行奔波呼吁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次出产的动力法》方案发起人,自愿毕生精力投身于节约型和谐社会的建造,立志做可再生动力呼吁者,动力代替实践者,后代利益代言人。
1982年,结业于我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学院机械设计系,本科,同年到原地矿部德州石油钻井技能研讨所作业。
下一任科研所技能装备室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成为地矿部石油海洋设备“七五”要点技改领导小组最年青的成员,
科研项目屡次取得科学技能进步一等奖、二等奖,被称为“石油小专家”。期间,参加了出国准备部学习,
在合肥工业大学进修英语,屡次作为石油部出国考察团、项目商洽团、技能认证的带团翻译。
1992年到1994年,任原单位第三产业实体---德州新源高科技公司总经理;
1995年,辞去职务下海兴办民营性质的我国最早的太阳能科研实体之一德州皇明太阳能技能研讨所建立。
2003年,被评为“我国民营经济十大风云人物”,当选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4年,“皇明”品牌价值达51亿元,变成全球上最大的太阳能制作基地和清洁动力供货商。